摘 要:我国证券执法对董事肩负虚伪陈述责任采过错推定原则,但详细案件中董事应怎样提出抗辩证实自身并无过错,相关执法尚付阙如。。。案例研究发明,我国实践中董事保存几类常见的抗辩理由,但法定抗辩系统及判断标准的缺位致使抗辩制度形同虚设。。。在《证券法》修改后责任强度大幅增添的情形下,怎样精准详尽地认定责任,同时包管董事的抗辩权力,显得尤为主要。。。对此,美国《1933年证券法》下确立的董事勤勉尽责抗辩系统可资参考。。。我国亦可确立响应抗辩系统,转变羁系思绪。。。
要害词:董事虚伪陈述责任 勤勉尽责抗辩 过错推定原则 证券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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